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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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特定销售机构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711)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销售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通过宁波银行募集的总规模上限设置为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本基金通过宁波银行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5亿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当日停止通过宁波银行募集,并有权按“时间优先、金额优先”的原则对当日通过宁波银行提交的认购申请依次进行确认。“时间优先、金额优先”是指认购申请时间在前的优先于在后的,申请金额较大的优先于申请金额较小的,即当超募情况出现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超募当日所有通过宁波银行提交的认购申请按照注册登记机构系统记录的认购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时间相同的再按照认购申请金额大小进行排序,然后根据排序逐笔确认。当某一笔认购申请确认后宁波银行累计募集规模超过5亿元,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后的认购申请予以拒绝,且有权对该笔认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以确保通过宁波银行累计募集金额不超过5亿元。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021-51690111,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