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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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4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9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为94,297.6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161,880.18万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17日,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向农业银行申请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90万元,保证期间为华仪风能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以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17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华仪电气关于2017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华仪电气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116,000万元,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陈孟列;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风电场项目投资;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系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华仪风能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61,880.1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52,082.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9,797.6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8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4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0.83%的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为60,9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171,880.1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18日,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向光大银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华仪集团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与华仪集团于2018年4月18日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华仪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3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股东增加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华仪电气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2日

营业期限:1997年9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气油、化工产品批发。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83%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内容

2018年4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保证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

3、担保范围:包括华仪集团在对应的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担保期限:华仪集团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需要,是华仪集团正常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着互帮互助、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发展的原则,且华仪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风险相对较低。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71,880.1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62,082.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9,797.6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2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