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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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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子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8-01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子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文强先生等3名关联自然人因个人住房需求购买或有意向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一龙歌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歌林”)开发的颐景庭院项目别墅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至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文强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崔瑞丽女士和副总经理索略先生购买或有意向购买颐景庭院项目别墅,金额共计526.69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李文强先生、崔瑞丽女士和索略先生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购房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颐景庭院项目系一龙歌林开发建设的以别墅、花园洋房为主的高端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葛家沟东路69号,占地面积220,346.95平方米。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与社会普通购房者执行同等的购房政策,将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款,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在广汇集团或公司内的任职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不利影响。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销售价格,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十、备查文件

1、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子公司购买商品房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子公司购买商品房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