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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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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4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得新”)2018 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40亿元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等信息进行补充披露,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为下述三家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额度见下表:

1、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

注:协议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和债权人以具体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

2、相关授权

上述融资担保的有效期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年内承担保证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具体负责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有关交易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1)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2,899.669346万元

法人代表:钟玉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摄影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移动电话机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手机软硬件的开发及服务,触控模组和交互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外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690,447万元,总资产为2,091,781万元,总负债为1,125,70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388,5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1,314万元,净资产为966,080万元,本期利润总额为289,010万元,净利润为247,724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营业收入:147,903万元,总资产为2,181,630万元,总负债为1,171,46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475,4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28,123万元,净资产为1,010,171万元,本期利润总额为51,235万元,净利润为43,404万元。

信用评级:无

或有事项:无

(2)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法人代表:孔达钢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台湾路西侧,和鑫化学南侧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发、生产环保用预涂膜,研发、生产、销售光学膜及ITO膜,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印刷器材及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02,919万元,总

资产为200,646万元,总负债为130,83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08,66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0,834万元,净资产为69,812万元,本期利润总额,23,666万元,净利润为20,640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营业收入:15,666万元,总资产为196,837万元,总负债为125,06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08,40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5,060万元,净资产为71,777万元,本期利润总额为2,414万元,净利润为1,965万。

信用评级:无

或有事项:无

(3)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人代表:孔达钢

成立时间:2011年8月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26号1幢2层

经营范围:生产光学薄膜等高分子膜材料;生产环保用有机膜;产品设计;图文设计、制作;销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0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75,134万元,总资产为114,477万元,总负债为65,12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48,0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5,120万元,净资产为:49,357万元,本期利润总额为372万元,净利润为845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营业收入:14,681万元,总资产为111,719万元,总负债为60,72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48,62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0,723万元,净资产为50,996万元,本期利润总额为1,648万元,净利润为1,619万元。

信用评级:无

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下述三家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上述担保的期间,将根据各个被担保子公司实际订立的融资、担保合同中的条款而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的经营效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8.3.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担保公司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此独立董事未发表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请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占公司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2.19%。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审计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23,759.03万元,占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67.88%(占2017年期末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01,178.21万元的67.94%)。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