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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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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陈俊《申请函》的公告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8-024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陈俊《申请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下午收到陈俊向公司发出的请求解除《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与陈俊关于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如下:

“2018年4月26日,贵司与本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随后贵司发布《黄河旋风关于公司与陈俊签署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人作为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明匠”)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担负着上海明匠的运营与管理。正如公告所述:上海明匠与贵司自身业务跨度较大,双方在公司管理理念、风险把控、发展思路上出现分歧。

公告发布后,引起社会各方高度关注,本人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质疑。经与贵司沟通,双方已就主要分歧达成共识。

为维护各方利益,现本人在此申请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望贵司基于双方共同利益的考虑,予以同意为盼。”

公司就该《申请函》第一段“2018年4月26日”、第三段“经与贵司沟通,双方已就主要分歧达成共识”的说法,不予认可,并在此特别声明:1、公司与陈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2、公司并未与陈俊就该《申请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沟通,更未达成任何共识。

公司认为,陈俊的《申请函》属于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单方撕毁行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8-025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转让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10号),上交所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你公司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转让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匠智能)100%股权事项,我部于2018年4月27日向你公司发出问询函,你公司于当日晚间在上交所网站进行了披露。监管关注到,之后不久,你公司当日晚间又披露了《关于收到陈俊申请函的公告》,称4月27日下午收到陈俊发出的请求解除《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与陈俊关于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申请函,显示陈俊申请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希望你公司予以同意。对此,有以下事项需要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1.公告显示,你公司认为,陈俊的《申请函》属于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单方撕毁行为,请说明:(1)你公司对陈俊提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申请的态度,是否仍坚持向陈俊转让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2)如陈俊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你公司有何应对措施,是否拟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请财务顾问核实并发表意见。

2.我部关注到,在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陈俊先生申请函的公告》前,每日经济新闻等相关媒体上已出现《黄河旋风两跌停后 失控门剧情反转 陈俊发函取消回购上海明匠》的独家报道,称“陈俊本人接受每经记者独家采访,并向记者表示,拟向上市公司发一个澄清函和一个取消交易的函,并透露愿意接受审计。”请交易对方陈俊明确说明上述报道是否属实,请财务顾问核实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18年5月8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