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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8-05-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18年5月3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青松”变更为“青松建化”,股票代码“600425”不变,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股票停牌日期:2018年5月2日。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但仍可能面对国家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去产能、市场和环保标准等变化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和简称: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青松”变更为“青松建化”;

(二)证券代码:公司A股股票代码仍为“600425”;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年5月3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二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青松建化”变更为“*ST青松”。

2018年4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6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12.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0.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4,703.03万元。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于2018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经自查,公司已满足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2017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为正,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4条的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公司也不存在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12.03万元,同比增长1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0.4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2018年4月21日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4月27日同意了公司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2日停牌一天,5月3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申请,目前尚在审核中,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但仍可能面对国家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去产能、市场和环保标准等变化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