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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5-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40号公告。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8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10,000万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86号公告。

自2017年6月9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银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在实施方式上,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同时,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自2017年6月9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43,000万元,本金余额为8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日

备查文件

1、首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首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