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8-032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张玉英女士因家人操作其证券账户出现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发现后,张玉英女士积极配合公司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查,监事张玉英女士名下存在一个未申报的证券账户,该证券账户是其姐姐张玉华于2000年6月6日持张玉英身份证在证券公司开立,开立后即由张玉华实际使用,账户收益均归张玉华所有。因该账户开立时间较早且张玉英并未实际使用,张玉英在2015年担任公司监事时已忘记该证券账户的存在。张玉英于2015年增持公司股票时,又新开立了一个新的证券账户以便进行增持,其后新账户的股票变动情况均有向公司申报。
张玉华于2018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1200股,交易金额28,440元。张玉华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后均未将此事告知张玉英,张玉英在经公司询问并与其姐张玉华确认后才得知此事。
二、 本次违规买入股票的处理情况
1、监事张玉英女士名下证券账户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公司已依据《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张玉英进行了批评以及相关制度的再次宣贯,并要求其严格管控自己所有的证券账户,今后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2、对于监事张玉英女士名下证券账户违规持有的1200股股票,未来如有减持,减持收益将予以没收归公司所有。
3、鉴于监事张玉英女士曾于2018年5月18日向公司递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7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5,000股,公司已于2018年5月22日予以公开披露(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已要求张玉英女士遵守相关自律性承诺,在其账户最近一次买入公司股票日期(2018年3月5日)的半年后,即2018年9月5日后再进行减持。
4、监事张玉英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证券账户,加强合规运作理念,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