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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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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的公告

2018-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度完成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因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千年设计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10月16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6号)核准,公司获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投资)、仲成荣、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永春、罗翔、黄伟群、阮浩波、平潭乾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英、崔燕、詹春涛、陈临江、樊培仁、林海、潘晔峰、杨继东、汤雷、卿三成、西藏信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姜卫方、王莉瑛、泉州永春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军、宋黎辉、林锦、刘慕云、王建锋、肖亮璇、杨云蓉、曹棐民、周科芬持有的千年设计88.22975%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千年设计已于2018年5月16日办妥工商备案手续。

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千年设计的交易价格为142,932.20万元,其中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88,136.97万元(按8.62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千年设计股东发行股份102,247,051股),以现金方式支付54,795.22万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收购千年设计的业绩承诺方千年投资、仲成荣、王永春、罗翔、汤雷签订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千年设计2017年、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9,600万元、12,600万元、16,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千年设计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由业绩承诺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及现金向公司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千年设计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26.47万元,超过承诺数926.47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09.65%。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