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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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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式举行,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共11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北京证监局意见修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作相应调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相关的申报核准、备案、公告及工商变更等程序性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股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派出董事,提名王云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云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云泉先生已获得北京证监局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在其获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张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张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扶贫和捐赠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中国证券大厦”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鉴于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增加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附件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 王云泉先生简历

王云泉,男,196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就职于山东省交通厅人事处、山东省交通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室、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至今,历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秘书;2009年6月至2015年8月,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1年1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2013年9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2 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8年6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6层6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和投票起止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5日

至2018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非表决事项一项,听取《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决议公告请详见2018年4月27日和2018年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18年6月11日和2018年6月12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397

邮箱:dshms@dxzq.net.cn

联系人:马乐、林天温

3、 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 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28

债券代码:122353 债券简称:14东兴债

债券代码:136146 债券简称:16东兴债

债券代码:143135 债券简称:17东兴02

债券代码:143136 债券简称:17东兴0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与相关债项(公开发行)

2018年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公司及“14东兴债”、“16东兴债”、“17东兴02”和“17东兴03”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

2018年5月25日,联合评级对本公司及“14东兴债”、“16东兴债”、“17东兴02”和“17东兴03”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8]606号),维持公司债券“14东兴债”、“16东兴债”、“17东兴02”和“17东兴03”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报告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