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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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8-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8-01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营企业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向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并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联营企业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杭州百大置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年,利率预计按基准利率上浮10-20%,最终以银行审批同意为准。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大厦”)以持股比例为限向杭州百大置业上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杭州大厦根据持股比例40%为限,向杭州百大置业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3、担保的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4、杭州百大置业为杭州大厦上述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5、杭州百大置业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步提供担保。

6、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民强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根据杭州百大置业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审批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5月5日、5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8-011、2018-013、2018-015)。

根据上述决议,2018年5月23日,杭州百大置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18CRJ033)。主要内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为144个月(12年),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若为分笔提款,则为第一个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每12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首日。首期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五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8%,在重新定价日,与其他分笔提款一并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8%。

2018年5月25日,杭州大厦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18CRB022)。主要内容:本合同之主合同为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与杭州百大置业之间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18CRJ033)及其修订或补充,杭州大厦为杭州百大置业4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018年5月25日,杭州大厦与杭州百大置业同时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反担保合同》,杭州百大置业同意以其全部财产向杭州大厦提供反担保,主要内容:保证反担保范围为杭州大厦的担保债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杭州大厦代杭州百大置业支付的银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2、杭州大厦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杭州大厦代杭州百大置业支付银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之日起2年;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4%,系上述杭州大厦对杭州百大置业的担保。本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