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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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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8-033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 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哲元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4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钟鹏翼、王斌、刘俊杰、吕晓清、孙庆峰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侍建立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管佟雅娟、钟静、董晓霞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哲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钟鹏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吕晓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钟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孙庆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彭时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黄益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侍建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冰、张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8-034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协商,提名陈哲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陈哲元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裁提名拟聘任佟雅娟女士和钟静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晓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提名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 任:陈哲元

委 员:钟鹏翼、王斌、刘俊杰、彭时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 任:孙庆峰

委 员:黄益建、吕晓清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 任:彭时代

委 员:王斌、孙庆峰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 任:黄益建

委 员:孙庆峰、钟静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授权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决定授权张建佐、张智为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庆峰、彭时代、黄益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聘任陈哲元先生为公司总裁;佟雅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钟静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晓霞女士为财务总监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1、聘任以上高管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2、以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以上同志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经了解,以上高管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和财务总监职责的要求。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尚未有合适人选,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陈哲元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6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陈哲元:男,47岁,研究生,中共党员,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曾任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长,人人乐商业集团总裁办主任、行政总监,万港物流集团行政人事总监,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茂业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茂业通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为深圳市罗湖区第六、七届人大代表,山西省广东商会常务副会长,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现任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佟雅娟:女,54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沈阳北市百货大楼营业员、营业组长、党委办公室组织干事、团委书记、沈阳商业城(集团)房屋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沈阳商业城(集团)党委工作部组织干事、商场管理处处长、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商业城监事会主席、董事,沈阳商业城(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钟 静:女,45岁,EMBA。曾任上海百安居分公司总经理、辽宁恒隆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嘉里(沈阳)房地产公司发展总监、香港瑞安沈阳天地助理总经理、万达(包头)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门店总经理, 副总裁。

董晓霞:女,41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建佐:男,56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沈阳市财政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处副处长、处长、证券代表。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证券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张智:男,33岁,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储备干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营业部营销经理,辽宁国美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文员、证券部主任,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证券主管。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编号:2018-035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5月2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协商,提名王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

监事简历:

王奇:男,5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沈阳市商业科学研究所、市商科汽车配件经销公司助理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副经理、经理,沈阳商业城(集团)业务处长、总裁助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