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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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浙江丹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的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3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浙江丹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通知,大通集团与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基金”)和浙江丹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鼎投资”)于2018年6月8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了《战略合作意向书》。

2、根据大通集团的介绍,德福基金拥有雄厚的资金和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丹鼎投资由赛富基金合伙人发起创办,已经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及人工智能、物联网、新能源领域有了广泛地布局,以上两家拟引进的战略股东承诺将自己的优质资源对接上市公司,与现有股东一起将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3、本次大通集团与德福基金及丹鼎投资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意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丹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石峰;

注册资本:1,666.66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2日;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36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公司名称: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明才;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5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大通集团与丹鼎投资及德福基金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拟由大通集团向德福基金及丹鼎投资(或两家公司指定主体)合计转让10%股权,引入两家公司成为战略股东。

2、德福基金及丹鼎投资在成为大通燃气的战略股东后,愿意充分发挥其在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医疗大健康等产业创新领域丰富的投资经验及已投资的优质企业资源,愿意短期内与大通燃气进行深度合作并向其注入优质资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大通集团与德福基金及丹鼎投资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拟引入新的战略股东支持公司发展,有望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潜在优质资产购买机会,改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

大通集团拟通过此次向潜在战略股东转让股权的机会,积极推动大通燃气在发展现有主业的同时向新经济转型。

五、风险提示

大通集团与丹鼎投资及德福基金目前仅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尚未签署正式战略合作协议。后续协议签署、业务合作的具体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战略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