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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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已于2018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0日-2018年6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15:00至2018年6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77,391,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3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7,342,6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36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9,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715,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666,0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5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9,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0%。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并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77,391,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4,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高倩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