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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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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的理财产品、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并按期收回了部分理财资金本金和收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18年6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3M )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4、产品类型:非保本开放式

5、产品期限:3个月

6、产品起息日:2018年6月20日

7、预计到期日:2018年9月20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4.90%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0、产品风险水平:较低风险

11、产品投资范围: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 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兴业银行的“ ‘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3M )”,安全性高、预期收益较好,风险可控。通过上述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理财产品投向,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兴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审计部将对上述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含本公告披露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元)为30,000万元,全部为闲置自有资金。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6月20日,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持有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禾味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85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宽街博华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0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以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计算)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以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计算)的1.75%。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9,11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以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总股本325,985,200股计算)的5.86%。宽街博华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5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5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以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325,985,200股)的1.0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宽街博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宽街博华截止目前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宽街博华后续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宽街博华关于首发股份减持承诺实施减持行为。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