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07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高能”)。
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和田高能环境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2015-080。
和田高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志奇
注册资本:1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00MA775DJ69D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06日
注册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友谊路3号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维护
拟注销原因:和田高能系公司承接和田生活垃圾焚烧PPP项目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后因项目情况变化,公司根据项目要求于2016年11月2日在和田又设立了一家控股项目公司;目前原项目公司和田高能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和田高能。
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可能产生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注销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注销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注销完成后,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不存在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提请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7 月 6 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提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7 月 6 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于2018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07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6日
至2018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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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可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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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8 年7月4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
环境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肖女士、安先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证券
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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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