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已发函询证大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盛”)、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顺”)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
金志昌盛和刘志臣先生已书面回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金志昌顺尚未书面回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潮能源;证券代码:600777)2018年6月15日、19日和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大股东金志昌盛和金志昌顺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3、2016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和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公司投资6亿元人民币参股合盛源公司(持股比例为45.5927%)。根据《增资扩股协议》第6.3条约定:“截止本协议签署日,合盛源公司拥有的雅西铁矿的环保审批、安全生产许可、采矿权人变更等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为此,合盛源公司、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承诺,上述相关手续须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之前办理完毕,否则,公司有权利要求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三方对公司通过本次增资扩股所认购的合盛源公司股权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为公司投资本金与公司实际投资期限*12%年利率的总和。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对上述手续办理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018年4月8日,公司向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发送告知函,要求对方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第6.3条约定对公司投资合盛源公司股权进行回购;
2018年4月19日,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第6.3条约定回购公司持有合盛源矿业公司股权。但对方未按照承诺函内容支付回购款项;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2018年6月6日聘请烟台古名君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律师,委托其作为公司代理律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6月20日,烟台古名君律师事务所代表公司已将诉讼材料报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经公司询证,金志昌盛和刘志臣先生已书面回复: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大股东金志昌盛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金志昌顺尚未书面回复。
5、经公司自查并问询公司大股东金志昌盛和金志昌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公司、公司大股东金志昌盛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金志昌顺尚未书面回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情或达成与该事项有关的书面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