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之一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完成的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之一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熹先生计划自2017年12月23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8年6月22日,梁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19.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熹先生的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熹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梁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99.39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梁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19.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

梁钰祥先生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14.07%,王绍蓉女士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13.89%;梁钰祥先生与梁熹先生为父子关系,梁钰祥先生与王绍蓉女士为夫妻关系,王绍蓉女士与梁熹先生为母子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44.9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熹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7年12月23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6月22日期间,梁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97%,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77,220.38元。

截至2018年6月22日,梁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9.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现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梁熹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79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汇富”)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12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20,000股公司首发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东方汇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华体科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司持有的华体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体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所持华体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根据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理减持,最多减持所持华体科技全部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体科技减持事宜,在华体科技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东方汇富就其于2014年9月从华体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受让的150万股承诺:自华体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华体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东方汇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东方汇富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