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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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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60)。

2、会议时间: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下午2:00

3、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人,代表股份(3,203,801,6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8.0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人,代表股份(1,882,7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24,3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1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56,44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35,7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11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56,4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

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24,3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1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56,44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35,7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11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56,4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24,3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1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56,44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435,7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111,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56,4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504,9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1)%,(156,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4)%,(42,64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504,9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1)%,(156,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4)%,(42,6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618,7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1)%,(42,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42,64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618,7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1)%,(42,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42,64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54,593,5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2,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56,44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504,9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42,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56,4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

7、审议并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154,683,2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6,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 42,64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594,66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7)%,(66,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2,6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勇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18年6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7年12月13日—2018年6月13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6月14日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17年12月13日—2018年6月13日),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上述20名职员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其在核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公司自查,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

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5)。

根据公司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一元的总价回购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9,009,050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1.19%,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原4,105,932,102股变更为4,056,923,052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此外,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