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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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8-02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可交换债券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人投资”)已于2016年1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825号)。

2017年1月4日,同路人投资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727,273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同路人投资于2017年1月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本次质押股份占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89%,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7年1月4日起至同路人投资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2017年5月5日,同路人投资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00,000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同路人投资于2017年5月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本次质押股份占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3%,占公司总股本的0.90%。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7年5月5日起至同路人投资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2017年5月15日,同路人投资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750,000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同路人投资于2017年5月1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本次质押股份占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0%,占公司总股本的1.34%。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7年5月15日起至同路人投资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2017年6月1日,同路人投资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500,000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同路人投资于2017年6月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本次质押股份占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3%,占公司总股本的2.29%。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7年6月1日起至同路人投资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2018年3月27日,同路人投资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同路人投资于2018年3月2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本次质押股份占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5%,占公司总股本的1.99%。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同路人投资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2018年4月16日,同路人投资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962,727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同路人投资于2018年4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本次质押股份占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5%,占公司总股本的1.79%。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同路人投资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2018年4月25日,同路人投资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同路人投资于2018年4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本次质押股份占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5%,占公司总股本的1.99%。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同路人投资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18年6月26日,同路人投资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同路人投资于2018年6月2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本次质押股份占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42%,占公司总股本的7.97%。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8年6月26日起至同路人投资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9,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8%;本次质押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4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41,4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06%。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票质押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