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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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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
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公告编号:2018-03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中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原起诉金额为315,153,265.73元,重新起诉后合计起诉金额为320,460,061.49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卖方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下称“神州泰岳”)与买方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下称“大唐半导体”)签订了一系列的销售合同。因双方之间存在的合同争议,2017年7月31日神州泰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大唐半导体支付到期合同款共计119,422,167.00元,同时以预期违约为由主张未到期的合同款共计185,311,281.00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10,419,817.73元,合计315,153,265.73元。2018年4月16日,公司从法院处获悉,该案件已撤诉,且神州泰岳已将该案重新提起诉讼。2018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本案因可能涉嫌经济犯罪而应先移送刑事侦查,故法院裁定驳回神州泰岳的起诉。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和2018年4月18日、2018年6月13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和2018-034)。

2018年7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神州泰岳提交的民事上诉状,神州泰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民事裁定书,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18-037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32,856,355.88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近期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2,856,355.8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3,701,208.68元,其他诉讼、仲裁案件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155,147.20元。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被告: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下称“神州泰岳”)与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下称“大唐微电子”)因存在合同争议,神州泰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大唐微电子支付到期合同款及未到期的合同款共计97,578,368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2,488,188.56元,合计100,066,556.56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之后,神州泰岳将本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后又重新提起了诉讼(重新起诉后的诉讼金额合计104,343,604.2元),法院认为,本案因可能涉嫌经济犯罪而应先移送刑事侦查,相关民事责任应当根据刑事问题的认定结果再依法处理,裁定驳回了神州泰岳的起诉。

3、案件进展

2018年7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神州泰岳提交的民事上诉状,神州泰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民事裁定书,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二)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诉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反诉被告):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人(反诉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工程”)以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成都信息”)为被告、以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安消”)为第三人,于2018年3月30日向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都信息支付工程款、资金占用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9,357,604.48元。

经查,成都信息未与中工工程签署过相关合同。为了维护我方合法权益,成都信息以中工工程、中安消为被告,以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为由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连带赔偿13万元,并承担本诉及反诉的诉讼费。

3、案件进展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成都信息的反诉,目前尚未开庭。

除以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外,其他诉讼、仲裁的情况详见附件1“其他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

附件:其他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2起,诉讼金额合计9,155,147.20元。其中,我司起诉9起,诉讼金额合计8,930,381.21元;被诉3起,诉讼金额合计224,765.99元;合同纠纷2起,诉讼金额合计 7,209,181.21元;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7起,诉讼金额合计1,721,200.00元;劳动人事争议3起,诉讼金额合计224,765.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