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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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9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董事长蒋国兴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傅爱玲女士主持。

4、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蒋国兴先生、董事张雪南先生、独立董事何晓飞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梁楠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苏娇、蒋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编号:临2018-060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7月16日,该预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临2018-052《浙数文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临2018-059《浙数文化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74元/股,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7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82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01,923,953股的 4.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数文化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日期: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30日

3、现场申报登记时间:工作日的9:00-17:00

4、联系人:岑斌

5、联系电话:0571-85311338

6、邮箱:zdm@8531.cn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