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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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成的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7元,共计募集资金36,7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7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70.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46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9号)。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于近日使用募投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三、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2014年8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议案》。本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