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089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7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8年7月6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回复工作尚需时间,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6日、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以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停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中介核查工作较多,相关问题的数据和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同时涉及内地与香港的中介机构的协同,工作量较大,且中介机构尚需时间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最晚于2018年7月2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及申请公司复牌。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