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ST上普 *ST沪普B 公告编号:临2018-056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6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浙1024破申2号民事裁定,受理了浙江省仙居县地方税务局对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卫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以下简称“本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有关情况:
2018年7月1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大卫公司管理人提供的(2017)浙1024民破1号之五《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查明,大卫公司自2016年4月开始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其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处于停工停业状态。进入破产清算后,为了社会稳定,管理人对其3号、8号、9号、10号地块尾楼工程进行复工续建,并恢复销售。且根据大卫公司与仙居县国土资源局订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尚有未开发土地11宗,虽然该11宗土地未支付土地出让金,也未交付,但为了预期重整,管理人已依法向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函要求继续履行。目前,未交付的土地具有较好的期待开发价值。
本院认为:从债务人大卫公司陷入困境的原因、经营状况及其大卫世纪城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来看,存在通过重整,大卫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能正常经营,其未开发宗地能获得较高的期待价值,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债务人大卫公司具有重整价值。故申请人作为大卫公司的债权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自2018年7月16日起对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本裁定自即日生效。”
二、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事项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本公司将积极关注和了解本案相关情况,待进一步取得明确、充分的证据后,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