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已披露概况
2017年12月20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亿元人民币在重庆两江新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用于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项目,其中5,000万元将用于注册设立子公司。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将增强公司西南地区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能力,助力公司拓展西南市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2018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全资子公司重庆继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继涵”)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收到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此前,重庆继涵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于近日获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截至公告日,双方已完成了土地交付确认。
现就相关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1、根据合同约定,重庆继涵取得了坐落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C分区C7-1-1/01(部分)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为LJXQ-3-88,宗地总面积大写肆万柒仟叁佰陆拾贰点玖平方米(小写47362.9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肆万柒仟叁佰陆拾贰点玖平方米(小写47362.9平方米)。出让宗地。
2、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贰拾万元(小写16,200,000元)。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