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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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1390A 股简称:中国中铁公告编号:临2018-058

H股代码:00390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本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主要经营情况

1.按业务类型统计

金额单位:亿元人民币

① 2018年二季度基建建设业务累计新签合同额中包含新签基础设施投资项目(PPP、BOT等)727.7亿元;

②由于公司2017年底对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新签合同额计入公司新签合同额的计入方法进行了调整,涉及对2017年二季度新签合同额中基建建设和其他业务两个板块间的新签合同额的追溯调整,但不涉及公司新签合同额总数的变化。表中2018年数据的同比增减幅度为将2017年同期数据进行调整后进行的对比情况。

③房地产开发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的合同额。

2.按地区分布统计

3.房地产开发主要经营情况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A股代码:601390A股简称:中国中铁公告编号:临2018-059

H股代码:00390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26日,公司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合称“本协议”或“本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贵州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推进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意向“十三五”期间在贵州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1000亿元人民币,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在高速公路、客(货)运枢纽、水运、航电及港区建设、普通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战略合作。具体项目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PPP、EPC等方式,具体项目将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磋商解决,各方权利义务由具体项目协议确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发挥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综合业务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合同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尚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