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8年7月28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2. 2018年8月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晓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关于对外捐赠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助力贫困革命老区尽快脱贫,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捐资500万元,用于宁城县大双庙镇日光温室扶贫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公司将派专职扶贫干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取得精准扶贫效果。
本捐赠事项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构成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