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6日下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因个人原因,委托独立董事罗文花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泵、阀门制造、加工,泵批发、零售”等内容,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根据地方政府部门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司党建有关内容写入《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附后的《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结果为准。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包括投资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或协议的签署等。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9月3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8日
附: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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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
理财业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七章 第一节 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以外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具体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包括投资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或协议的签署等。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审批累计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情况
自2016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以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75,200万元,其中已经到期收回本金合计为140,200万元,实现收益为1,700.25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94%。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公司与上述所有交易方均无关联关系。
四、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防范措施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该投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18年9月3日下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8年9月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日-2018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日15:00-2018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同时,审议议案2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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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31日8:3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229号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李晓明、章佳佳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 真:0576-85305080
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2”,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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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1-2分议案无需再重复投票;
2、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委托人持股数;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8年8月15日下午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14:30-16:30
二、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三、活动方式:现场接待
四、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副总经理施国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18年8月13日前(8:30-11:30,14:30-17:00)
3、联系人:李晓明、章佳佳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229号;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六、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