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售卖书画
更倾向薄利多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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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进士和前知县的郑板桥肯为五钱至六两不等的书画半公开地叫卖,算是放下了身段。而他也不肯让中间商做差价,更愿意直接面对客户。但与当时的新版书籍相比,以其声名和身份,郑板桥的书画报价并不算高。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六十七岁的郑板桥从拙公和尚议,在堂壁上挂出《润格》。《润格》谓:“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盖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现银,则中心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账。”(转引自周积寅、王凤珠《郑板桥年谱》四,山东美术出版社即今山东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1991年12月第1版。原件系潍坊市博物馆藏石刻)
进士及第的郑燮,曾拿到过数目不算小的薪水。清乾隆七年春(1742年)起,他任山东省兖沂曹济道曹州府范县(今属河南省濮阳市)知县,兼署曹州府朝城县(今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朝城镇)知县。他是不是领两份薪水,不详。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他离开范县,署山东省登莱青胶道莱州府潍县(今山东省潍坊市)知县,但长期未能转正。这一职务,“秩正七品,俸四十五两,养廉一千四百两”(《潍县志·官师志·秩官·国朝》)。范县知县和朝城县署理知县的收入,应与此相当。清乾隆十七年十二月(1753年1月),郑燮离任。与离任时年薪一千四百四十五两银子比,身为进士和前知县的他肯为五钱至六两不等的书画,半公开地叫卖,可以算是放下了身段。
看历史记录,“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的做法,与苏州画派的沈周、唐寅等人卖画不抛头露面而主要由画商中介有很大的不同。郑板桥似乎不肯让中间商做差价。据袁逸《书色斑斓·清代书籍价格考——中国历代书价考之三》(湖南岳麓书社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月版),清嘉庆九年(1804年)和十四年(1809年)成交的宋版《编年通载》和《太平御览》,价格分别为二百四十和四十两银子,中介费用分别为十和四两银子。成交金额小的,中介费用所占比例高。郑燮书画数量较多,但单价不高。按市场行情,累计中介费当较为可观。因此,他不喜欢羞羞答答,更愿意直接面对客户。
一两银子可以买多少米?清乾隆十六年四月初七日(1751年5月2日),高宗爱新觉罗·弘历谕:“据德文奏称‘楚省正、二月间,雨水过多。米价由一两四五钱,增至二两不等……’等语”,“正、二月间米价自一两一二钱。至五六钱不等。虽未至二两。而民食已艰”(《清高宗实录》卷三百八十六)。这里说的米价,当以石为单位,相当于现在的70.8千克。查京东商城网即京东多媒体网,东北大米5千克售价人民币自29、39、89、99、129元不等。据此,当前的大米均价为每千克人民币15.4元。也就是说,在清乾隆十六年的湖北省买70.8千克米,要花去的钱当比人民币1090.32元更多一些。江苏省淮扬海道扬州府(今江苏省扬州市)较为富庶,平时的物价应当比湖北省高一些。估计,当地一石米的价格,要一两五钱银子左右。据计划经济时代居民购粮证规定的额度推算,70.8千克大米相当于成年人5个月的人均口粮。也就是说,1个成年人3个月零10天不吃米,可以买到郑燮写的条或对联。实际上,清时的小老百姓未必舍得天天吃米。穷人会以面粉或价格更低廉的其他粮食替代。郑板桥把书画定位于中等或中等以上收入的消费者,无可厚非。书画毕竟不属于刚性需求么!
顺便说一下湖北按察使德文。他是满洲正白旗(今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白旗镇)人,姓氏待考,时已调任山东按察使。高宗爱新觉罗·弘历谕旨中有“因已经调任,特为此奏。见其留心民瘼,以博去后之思,亦未可定。但果如所言,则民食攸关,自不可不为调剂”(同上)之语。德文可以预见继任官员认为他多管闲事。但这“博去后之思”的评价,比骗几把万民伞的行为好不到哪里去,这恐怕是德文做梦也想不到的。好在他还算运气,后来改任福建分巡台湾道道员,也曾主政一方。
与图书相比,无法批量生产的书画报价,理应高一些。《书色斑斓·清代书籍价格考——中国历代书价考之三》(湖南岳麓书社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月版),从清嘉庆五年(1800年)至道光三年(1823年)间,新版图书平均每卷售价为七分五毫银子,每册售价二钱五分银子。与当时的新版书籍相比,郑板桥的书画报价并不算高。那时,他到底已是有进士和前知县身份的名画家。他的经营思想更倾向于薄利多销。
郑板桥敢于半公开报价出售书画,且必须银货两讫,当系他的需求所致。他长期与饶五姑娘寓居扬州,加上还有一些个人爱好,日常开销比较大。因此,只要是现银,哪怕五钱的活儿,也愿意接。
(作者系资深证券从业者,财经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