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现代制药公告编号:2018-071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1号楼一楼西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李智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刘存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章建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邵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印春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梁红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监事贾志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魏冬松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李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迪、袁伊恒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