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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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和盐坝高速调整收费事项的
进展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69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和盐坝高速调整收费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30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交委”,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南光、盐排、盐坝高速公路调整收费补偿及资产移交协议》(“调整协议”),2016年1月28日及2016年1月29日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各自之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调整协议。据此,本公司自2016年2月7日零时起对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和盐坝高速(“调整路段”、“三项目”)实施免费通行;深圳交委根据相应的调整方式以现金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于2015年12月本公司已收到深圳交委支付的首期补偿金额。

根据调整协议,调整方案分两阶段实施:于第一阶段,本公司在保留调整路段收费公路权益并继续承担管理和养护责任的情况下,对该等路段实施免费通行,深圳交委向本公司采购该等路段的通行服务并就所免除的路费收入给予补偿(作为服务对价)。于第二阶段,由深圳交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采用方式一或方式二执行:若采用方式一,则继续沿用第一阶段的调整方式,即深圳交委向本公司采购该等路段的通行服务并就所免除的路费收入给予补偿(作为服务对价);若采用方式二,深圳交委将提前收回调整路段的收费公路权益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本公司将不再拥有该等路段的收费公路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的管理和养护责任。有关详情以及本公告所载部分词汇的释义,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1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16年1月12日的通函。

近日,深圳交委已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确定选择方式二,即深圳交委提前收回调整路段剩余的收费公路权益,对调整路段实施免费通行,并就此按调整协议约定给予本公司现金补偿。本公司将不再拥有该等路段的收费公路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的管理和养护责任。深圳交委及本公司下一步将按照调整协议约定,完成三项目及相关资产的移交、剩余补偿金额确认及支付、三项目管理和养护安排以及旧收费站拆除等相关工作。

鉴于三项目的剩余收费公路权益将被提前收回,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18年年底对三项目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处置,初步测算将增加本公司2018年度资产处置收益约15.2亿元(税后),相应将增加净资产约15.2亿元。以上数据均为初步估算的结果,最终影响须经本公司审计师审计后方可确定。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深圳市政府基于经济发展及交通规划的整体需求,对三项目收费分阶段进行调整,并给予本公司市场化的合理补偿;同时,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在深圳市政府的积极支持下,本公司已通过共同投资建设、资产收购等方式先后获得了深圳地区外环项目和沿江项目等优质路产的经营权;此外,近年来,本公司还成功完成了水官高速10%股权、武黄高速45%股权以及益常高速100%股权等收购。自2016年以来,本公司合计新增权益里程约209公里,不但能有效弥补三项目被回购后减少的收费里程,总收费公路权益里程还有较大幅度增长,为保障本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公司将继续推进整固收费公路主业的经营战略,积极寻找收费公路项目的并购机遇,以保持收费公路权益里程规模的稳定和增长。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