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9—00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实施期限为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内。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东宝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情况: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6日期间,东宝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22,427,245股,增持金额299,062,795.26 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增持平均价格13.33元/股,增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为792,298,225股,占公司总股本2,033,988,517股的38.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增持股份金额已达增持计划的上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9年1 月16日收到大股东东宝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集团。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集团持有本公司769,87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东宝集团将 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 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18 年12 月28 日至2019 年 1月16日期间,东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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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6日, 东宝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22,427,245股,增持金额299,062,795.26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增持平均价格13.33元/股,增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为 792,298,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2,033,988,517股的38.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增持股份金额已达增持计划的上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大股东东宝集团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大股东东宝集团不排除未来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律师核查意见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大股东东宝集团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