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2426),发证时间: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8年、2019年、2020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度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