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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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15A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1666

传真:021-68861999

联系人:张东波

(四)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6日、4月17日,每日的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9-1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中国船舶”变更为“*ST船舶”。

二、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1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0.95亿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经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媒体上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1、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4.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稳定,规模较大,公司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固的市场地位,造船总量、造机产量常年位居全国第一,公司在造船、低速柴油机和修船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造船业务总量、造机业务总量、手持订单量、新接订单量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9.10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65.37亿元,同比增长1.66%。公司全年完工交付船舶31艘/487.52万载重吨,修理完工船舶273艘,完工柴油机166台/367万马力,交付风塔259套,完工交付1座CJ46平台。

2018年,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亿元,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公告编号:临2019-2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雷凡培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2人,南大庆董事、陈琪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彭卫华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先生、总会计师陈琼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2、3、4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候选人均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颢律师、雷珍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9-2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在北京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应参加董事14名,实参加董事14名。会议由雷凡培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雷凡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杨金成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陶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聘任陈琼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1)战略委员会:雷凡培(主任委员)、杨金成、钱建平、陈琪。

2)审计委员会:朱震宇(主任委员)、贾海英、王琦、李俊平、吴立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立新(主任委员)、南大庆、陆子友、朱震宇、宁振波。

4)提名委员会:宁振波(主任委员)、孙伟、钱德英、李俊平。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简历

雷凡培先生简历

雷凡培:男,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合阳人,1987年硕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宇航工程系固体火箭发动机及推进剂专业,2009年在职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先后任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067基地11所设计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所长、党委副书记、所长;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067基地副主任、主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院长、院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党组书记。现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金成先生简历

杨金成: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武汉人,1988年7月硕士毕业于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电源工程专业,2006年12月在职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电力与电子传动专业博士学位。先后任719研究所第四研究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主任,计划处副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军工部主任,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陶健先生简历

陶健:男,196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6年参加工作。先后任上海中华造船厂经营处民船科科长、经营处处长,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出口一部副总经理、船舶一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船舶一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海工部副主任。现任上海船厂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董事。

陈琼女士简历

陈琼:女,1973年5月出生,汉族,重庆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参加工作。先后任上海船厂监察审计处干事、监察审计处审计科副科长、监察审计处处长助理、监察审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船厂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9-2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在北京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中国船舶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参加表决监事7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立主持,彭卫华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陈志立监事会主席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志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简历

陈志立先生简历

陈志立:男,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长葛人,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院711所助理工程师;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军工局预研处工程师、副处长;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军工部主任助理兼预研处处长、副主任、主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至2015年期间挂职广西钦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现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保密总监、科技委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