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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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3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发出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现有董事十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人。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关于对汽轮重工增资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4)。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3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出资36,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重工)。2016年12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汽轮重工增资20,800万元(其中19,896.686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汽轮重工注册资本为55,896.6865万元。

为了满足汽轮重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汽轮重工项目建设,公司拟向汽轮重工增资46,273.1965万元,其中44,103.313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169.883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汽轮重工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0亿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汽轮重工增资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汽轮重工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9344841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503号3幢3层

5、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6、注册资本:55896.686500万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李健生

8、经营范围:生产、制造:工业透平机械设备;服务:汽轮机、燃气轮机、压缩机、旋转类机械设备及辅机设备的技术开发及售后服务;批发:钢材,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4.4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35.6%。

10、与本公司的关系:汽轮重工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1、近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2、失信执行人情况:汽轮重工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增资前后,汽轮重工股东出资额及持股变化情况

1、增资前

2、增资后

(三)增资方式

1、增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汽轮重工增资46,273.1965万元,其中44,103.313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169.883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增资价格的确定

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价格按照汽轮重工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汽轮重工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152号),汽轮重工2018年末净资产58,646.9638万元。即:

汽轮重工每股净资产=汽轮重工2018年末净资产/汽轮重工2018年末总股本=58646.9638万元/55896.6865万元

=1.0492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本次增资完成后,汽轮重工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6、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不会新增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此次增资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汽轮重工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和整体利益。

2、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战略投资、合作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