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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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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9-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转型而来,并于2019年6月2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有关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转型为本基金后的相关运作业务规则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2019年6月12日发布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及2019年6月20日披露的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6月20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公告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6月20日起生效,原《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日起失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6月19日。在选择期间未申请赎回的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在2019年6月20日起自动变更为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2019年6月25日起(含),原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情况。

二、《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6月20日起生效,原《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日起失效。修订后的《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2019年6月20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阅相关法律文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hf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40099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