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8日北京时间10:3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9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普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主承销商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明确本次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68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数量为22,404,0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数量及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主承销商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明确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数量及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数量
及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配股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数量的议案》和《关于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就本次配股具体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主承销商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明确本次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68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数量为22,404,0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