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051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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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宏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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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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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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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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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议案3,已剔除公司董监高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赵泽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机数控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机数控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