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58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5月31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外部审计机构。
2019年6月28日,公司收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函件内容为:经主管部门批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此,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56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苏0281民初18678号。该案件原告为刘林成、夏国强,被告为陈少忠、江阴中南置业有限公司、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号)。
一、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判决情况如下:
(一)陈少忠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刘林成、夏国强归还借款800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700万元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100万元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年利率6%计算)。
(二)陈少忠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刘林成、夏国强律师费损失15万元。
(三)刘林成、夏国强对江阴中南置业有限公司抵押的坐落于江阴市徐霞客镇的房屋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权中以70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
(四)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陈少忠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五)驳回刘林成、夏国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350元,减半收取3967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4675元(刘林成、夏国强已预交),由陈少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刘林成、夏国强。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涉诉金额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57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于2018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核查进展公告》,于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30日、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该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解决资金占用与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方面
截至目前,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中南文化资金本金已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其中资金占用形成的利息2,064.05万元尚未归还。
二、违规担保方面
(一)已有一审判决的违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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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根据收到的诉讼材料,债权人为刘成林、夏国强。
(二)已诉讼尚未有判决结果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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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诉讼违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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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有部分案件一审判决,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尚需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