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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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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9-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协议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为双方进一步讨论的基础,项目的具体实施尚需进一步洽谈,双方能否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在签订正式协议时,根据协议金额及交易实质,依据法规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协议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空港经济开发区”或“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双方”)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约定公司未来在临空港经济开发区设立公司以及投资建设高世代平板显示产业用溅射靶材及设备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协议对手的基本情况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在的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东西湖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础雄厚。

公司与临空港经济开发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在甲方开发区注册设立公司,投资建设高世代平板显示产业用溅射靶材及设备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200亩(以国土部门批准面积为准)。

2、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政策,为乙方和项目企业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为项目的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

3、乙方提供完整的项目解决方案,负责项目建设统筹、设备投入、流动资金、技术支持、产品研发、生产线规划设计、公司运营管理等,严格遵守甲方园区内的有关各项管理规定,合法合规建设及经营本项目。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最终投资协议中予以约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事项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具有约束力的其他法律文件为准。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双方尚未开展具体的合作事宜,且本次合作属于意向性约定,因此,本次合作对公司2019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要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尚无法预测。

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如本次合作签订并履行正式协议,在临空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高世代平板显示产业用溅射靶材及设备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战略布局,为中部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客户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协议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为双方进一步讨论的基础,项目的具体实施尚需进一步洽谈,双方能否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规则》、《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在签订正式协议时,根据协议金额及交易实质,依据法规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