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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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市文峰饭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松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贾云博、闵振宇及独立董事严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钺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马永春、戴振斌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成智华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周崇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周崇庆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19年7月19日发布的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翼成、孙晓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