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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20-01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华商进出口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进出口”)的位于陶朱街道创业路11号的工业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37,81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794.61平方米,经浙江亿安联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9年11月27日为价值时点,抵押价值为6,522.72万元。

会议同意华商进出口将上述资产作为抵押物,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用于保函、贷款、承兑等银行融资业务的办理,该抵押项下银行融资额度为3,100万元,期限:自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之日起2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