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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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0-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80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4,037.02万元,预计2019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4,500 万元至 -64,5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20-005)、《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06)。

二、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 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9年年报中详细披露,公司预约的2019年年报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