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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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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0-1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于2020年1月9日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华泰资产-创赢系列专项产品(第1期)”)(以下简称“华泰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创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3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9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华泰资产。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3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0年3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0年3月13日。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国创集团持有公司264,737,105股股份,持股比例由36.8905%下降至28.891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华泰资产持有公司73,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993%,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而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