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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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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084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经事后审查,发现提示性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内容:

特别提示: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正式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恒好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健先生。

4、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股权转让合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预计不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但需履行交易各方的审核决策程序;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预计将涉及管理层收购,需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

更正后内容:

特别提示: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正式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恒好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键先生。

4、本次股权转让尚需与质权人签署三方协议,并需解除目标股份相关司法冻结,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预计不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但需履行交易各方的审核决策程序。

更正前内容: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与苏州恒好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34,559,546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4.34%)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苏州恒好投资。其中,马玲芝女士转让所持公司的22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44%,张亦斌先生转让所持公司的108,559,546股股份,占公司股东总额的7.90%。若本次转让全部顺利实施完成,苏州恒好投资将合计持有公司23.34%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恒好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健先生。

更正后内容: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与苏州恒好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34,559,546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4.34%)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苏州恒好投资。其中,马玲芝女士转让所持公司的22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44%,张亦斌先生转让所持公司的108,559,546股股份,占公司股东总额的7.90%。若本次转让全部顺利实施完成,苏州恒好投资将合计持有公司24.34%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恒好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键先生。

更正前内容: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七)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本协议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在协议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于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履行完全部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更正后内容: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七)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于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9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