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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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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3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1、7.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20年5月21日17:00之前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邮件或电话方式报名)。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4477号

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611证券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1283

4、联系人:方斌、孙亚萍

5、联系电话:0551-65338028

6、电子邮箱:bin_fang@whirlpool-china.com

yaping_sun@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3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期满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向要约收购期限内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数量为467,527,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0%,要约价格为5.23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

目前要约收购期满,因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停牌一个交易日,并将在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当天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3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东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7,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具体明细如正文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2020-012),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4月21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23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19日

(4)理财本金:1.2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2、农业银行“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4月20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22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15日

(4)理财本金:1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3%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4月26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28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22日

(4)理财本金:0.8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4、农业银行“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4月27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29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22日

(4)理财本金:1.7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3%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5、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年4月28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29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23日

(4)理财本金:1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在购买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均为上市金融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有资金充沛,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7,336.21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5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73.70%。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

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

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1、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30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14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