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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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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ST广珠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欧阳璟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广东明珠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亮、曾思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