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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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金额约6,649.84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6,649.84万元。现将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二、主要案件情况说明

(一)与唐国清的仲裁案件情况

1、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唐国清

被申请人: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备忘录》,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通过其关系网络寻找客户,并约定如果获得客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合同金额1%-2%的佣金。备忘录签署后,申请人为申请人引荐客户,协助被申请人向客户报价、谈判。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就其提供的居间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佣金,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佣金人民币16,582,662.45元、迟延付款利息人民币2,379,566.02元及律师费等费用。

3、案件进展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等材料,公司需在法定期间内指定仲裁员和推荐候选首席仲裁员。公司正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应对,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与云南崇越减震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云南崇越减震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为被告的长期供应商,截止2021年4月,被告尚欠原告货款本金36,313,521.1元及利息等款项。原告于2021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欠付原告36,313,521.1元,被告分期支付款项。

3、案件进展情况

调解结案,因被告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金额较小的诉讼情况说明

其他金额较小的诉讼案件共计7个,涉案金额合计972.27万元,其中单个案件金额均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