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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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4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的董事6名。

4、会议由刘哲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樊智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信国安关于公司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新聘总经理的公告》(2021-45)、《中信国安关于变更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4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

新聘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刘哲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8日收到刘哲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考虑到公司经营团队建设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总体战略部署安排,刘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刘哲先生仍将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并继续领导公司发展。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哲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哲先生卸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刘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关于新聘总经理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樊智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如下:

樊智强先生1977年出生,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自2000年至2019年就职于中信银行,其中2010年4月至2019年8月历任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行长,中信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机构客户部总经理,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政府机构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任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金融业务线执行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樊智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刘哲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的原因进行了核查,考虑到公司经营团队建设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总体战略部署安排,刘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刘哲先生仍将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并继续领导公司发展,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哲先生卸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樊智强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樊智强先生符合公司总经理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樊智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